昭觉县公安局关于打击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告
2024-10-14 16:01 来源: 昭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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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严厉打击肉制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举报线索范围

(一)采购使用非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屠宰的畜禽产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生产经营的肉制品;

(三)用非食品原料生产肉制品、在肉制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它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肉制品,或者经营上述肉制品;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在肉制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肉制品;

(六)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

(七)监管环节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腐败和作风问题;

(八)其它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

2

举报奖励标准及保密业务

欢迎社会各届和个人对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举报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对反映的问题和提供的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及直接证据的详细程度、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方面因素进行奖励金额认定,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50000元的奖励。

举报人有关信息及奖励情况将严格保密,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

3

举报联系方式

昭觉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

禄警官: 13778654487

罗警官   13778651115

特此通告


昭觉县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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