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医药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召开
2023-01-3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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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医药保护条例》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1月30日下午,《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在西昌召开,安排部署《条例》贯彻实施,推动《条例》宣传普及、走深走实。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伟出席并讲话。

会上,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医药保护条例》的决定和州人大常委会第5号公告;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发言。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龙伟指出,该《条例》的制定周期长、任务重,其间经历了名称更改、立法思路调整等艰难过程。面对困难挑战,全州各界各方共同努力、全力配合,最终取得了高质量的立法成果,形成了我州地方立法中的一些新经验,真正体现了“小切口”的立法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有利于保护发展我州中医传统文化、有利于保障我州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利于推动我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龙伟强调,要扎实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走进社会、走进基层。要加强《条例》的宣传普及,创新学习宣传方式,组织开展《条例》解读工作,加强实施成果宣传报道,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遵法用法。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政府法定职责,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的系统性、整体性,结合总体工作部署统筹抓落实,推动立法成果真正转化为工作实效,系统推动我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严格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落到实处。

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古熙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孝林主持会议,州政府副州长周仕伦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福猛出席。州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州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记者: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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