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率执法检查组赴凉山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长江保护法,依法推进各项工作,用法治力量保护长江母亲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伟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西昌钒钛产业园区西溪组团污水处理站、安宁河阿七大桥、西昌市“三河”交汇处等地,实地督导了解长江保护法宣传普及、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法律责任落实、配套法规制定、环境监管执法等情况,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彭琳指出,近年来,凉山州在长江流域的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相关做法值得肯定,但也要注意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工作时存在的不足和短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要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项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安宁河流域保护与开发,做好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湖岸线管制等工作,助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省级有关部门,州领导马辉、李云会、彭涛,州级有关部门及西昌市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记者: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