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倡议书
2022-06-1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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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各族干部群众:

根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我州于2017年创建成功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已经期满。今年2月,州委州政府启动了新一轮示范州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干劲和热情,在全州上下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楷模的良好氛围,在此,我们倡议:

一、自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维护者。各族干部群众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切实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团结、全力促进团结,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唱响和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

二、自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者。各族干部群众要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工作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用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的人。要积极投身创建,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八进+”活动,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社会新风尚。要树立法律信仰,做到尊法、学法、守法,自觉用法律维护民族团结。要争当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文明诚信的社会公民,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添光彩。

三、自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引领者。各族干部群众要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争做民族团结义务宣传员,大力宣传凉山民族团结故事,唱响民族团结之歌、共同发展之歌。要以身边的民族团结模范人物为榜样,学习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带动本民族之间、本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和谐进步,形成互助互爱、团结和睦的邻里关系和民族关系,争当民族团结进步“好个人”“好家庭”“好邻居”,努力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要将民族团结进步融入到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凉山大地处处绽放、常开长盛。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共同的心愿。让我们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守民族团结、共建美丽家园,为创建工作贡献各自力量,努力谱写凉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凉山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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