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帮助州内特困行业纾困,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来了!
2022-05-26 10:26 来源: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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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减轻企业负担,稳企业、稳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一、缓缴范围有哪些?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缓缴期限怎么规定的?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

我州已缴纳2022年4月和5月三项社保费款的企业,可按国家规定从4月或5月起申请缓缴,也可从6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两个月,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可顺延至2022年8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可顺延至2023年5月。

三、怎么办理缓缴?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四、怎么认定缓缴资格?

州内各级社会保险登记部门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缓缴后如何补缴费款?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企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的流程及时办理。

六、缓缴期限内的权益如何保障?

缓缴期间,参保企业应按时足额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三项社保费。

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参保企业补齐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期间,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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